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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要注意事项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6/23
本合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商品房预租以及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租金的房屋租赁,不包括按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公有居住房屋、行政调配方式出租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的非居住房屋以及在《条例》施行前按照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私有居住房屋的租赁; 预租仅限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建设,并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但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预售的商品房不得预租;商品房预购人也不得将预购房商品房预租;
2、对了解到的情况基本满意后,你可向经纪人提出代为联系出租方,约定时间亲临现场察看。按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出租房地产实地考察; 3、在陪同看房过程中或看完房以后,你可以就出租房地产的具体细节问题(含租金、付款方式、押金数额、合同期限等),当面或通过经纪人向出租方提出合理的要求,由经纪人协助双方平衡解决; 4、一切租赁细节问题谈妥后,即可由经纪人出面约请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签约前,双方应备齐房产证、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5、按已签好的《房地产租赁合同》的约定,租赁当事双方应对水、电、气等计量度数抄录于《合同》上,并查验设施、设备、装修等情况。完毕,租赁方正式从出租方手中接受出租的房地产。 武汉房产律师 陈玲律师 手机:13397122086 136672176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