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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常见问题有哪些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12/31
租赁期限超过6个月的应当书面约定,没有书面约定的则视为不定期租赁。那么你和房东双方都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任何租赁人都没有为出租房找下一个租赁人的义务,房东的要求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押金是属于你的财产,房东必须无条件退换。正常途径:将房东起诉至人民法院,有押金条就行,不需要其他书面合同! 1、是二房东问题,租客租住的房子未经房主本人同意,由之前的租客转租,租金落入转租的租客手中,也就是俗称的“二房东”。所以,建议租客在租住房屋时一定要查看房本以及业主的身份证件,如果是二房东代表房主签订合同,则应一并要求房主到场一起签署; 2、房租的付款问题,以怎样的方式付、到最后租期届满时退回押金的条件是什么,都是租客要特别注意的; 3、如果希望通过中介公司找房源的时候,一定要查看中介公司的营业执照,以免遇到黑中介; 4、无论自己找房还是中介找房,签订合同时要注意每一条款,包括违约条件及补充协议。 武汉房产律师 陈玲律师 手机:13397122086 136672176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