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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签过字后多久给钱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7/13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也有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房屋拆迁签字几乎不能撤销,只有在以下几种情况中才能申请撤销: 1、显失公平。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该合同。 2、重大误解。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该合同。 3、欺诈。一方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该合同。 4、胁迫。一方以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该合同。 5、乘人之危。一方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该合同。 武汉房产律师 陈玲律师 手机:13397122086 136672176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