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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小产权房和大产权房?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5/31

一、小产权房和大产权房的区别

1、小产权房的产权不完整。

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中规定:凡按市场价购买的公房,购房者能够拥有全部产权。按照市场价购得住宅的房主,也就拥有了住宅的各项支配权利,也就是拥有了房屋、住宅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

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中国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用于销售的住房。广义的小产权房分为政府批准有正规建设手续的小产权房和没有合法建设手续的房屋。前一种小产权房,购房者购买房屋之后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但出售要在购买5年以后才能进行,原售房的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后,按个人与单位或政府各自所占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部分产权强调永久使用权和继承权,而对收益权和处分权的行使则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通过政府批准有正规建设手续的新民居是合法的,可以长久拥有居住。

而另外一种没有合法建设手续的房屋,是真正意义上的小产权,由于集体土地在使用权转让时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因此这类住房无法得到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也称乡产权房。甚至由于不合法,它随时会被强制拆除。

2、性质的区别。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乡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根本不能够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

与一般意义上的商品房相比,“小产权房”没有土地出让金概念,也没有开发商疯狂的利润攫取,所以,“小产权房”的价格一般仅是同地区商品房价格的1/3甚至更低,这也是小产权房价格低廉的主要原因。

虽然小产权房房子价格低,但伴随的风险却不容忽视。从目前的市场情况来看,小产权房的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扰乱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秩序,影响城市建设发展得不到法律任何与保护。因此为了减少大家的经济损失和日后的麻烦,购房者在买房时还是选择些大产权的房子好!

二、小产权房性质分类

“小产权房”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不能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

小产权房产生原因

1、城市房价过高:中国许多大中城市的高房价是催生小产权房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若干大城市的房价长期快速上涨,远远超出了当时当地一般就业人员的收入水平。与此同时,政府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无法满足这些住房需求。小产权房存在着大量现实的购买群。

2、擦边球的空间:根据法律规定,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农民可以自行经营,而且农民自建的住房也是可以进行交易的。正是因为政策法律规定中存在很多模糊不清的地方,才导致了各地小产权房建设的泛滥,在合法与非法之间给小产权房留下了一个擦边球的空间。

3、农地制度不合理:小产权房是农民集体自发在其集体所有的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上建设的房产,不需要缴纳类似开发商为获取土地交给政府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中包括由政府出面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支付的征地费用);由村集体牵头开发,省去了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市政建设费用及成本费。在这一开发过程中,农民集体通过出售小产权房获得的收益高于政府征收土地的补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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