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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售同权对面积的要求是什么?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5/2
租售同权的政策出台以后,还规定了一些需要符合的条件。那么,国家规定,究竟是哪些人可以享受“租购同权”政策呢?租售同权的政策中是这样规定的,一种是具有广州户籍的适龄的少年,或者是持有人才绿卡等政策性照顾群体的子女,还有一些是符合积分入学人员的随迁子女。看了租售同权的政策规定,我们可以发现,不管是户籍入学,政策性入学还是积分入学,对房屋面积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一、什么是租售同权 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方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二、引发房屋租赁纠纷的原因 (一)依法租赁的观念没有深入人心 目前,依法进行房屋转让、抵押的意识在广大市民中深入人心,但依法进行房屋租赁的观念却十分淡薄。许多人认为有无租赁合同是小事,双方的租赁关系仅仅停留在口头协议的水平上,房屋租赁只是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的事,用不着额外交一笔登记费用,双方往往口头协定了事。如果按《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操作起来太麻烦。 (二)违法租赁难以处理 目前,在房屋租赁市场上,有相当一部分房主为追求高额租金,既不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也不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的甚至层层转租,将违章建筑和法律规定禁止出租的房屋租给各类来历不明乃至为非作歹的不法人员。对此,房地产管理部门虽能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但对于拒不执行处罚决定者,却缺乏更加强硬、有效的处理手段,非法出租行为不能及时得到处理。 (三)管理体制难以理顺 随着各地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房屋租赁市场日趋活跃,一些非房地产管理部门也纷纷介入了房屋市场租赁管理。主要有工商、公安、计生等部门。针对这种情况,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虽依法据理力争,做了大量协调工作,但收效甚微。原本由房地产部门统一管理的房屋租赁市场,被人为分割,多头管理,政出多门。其结果是谁都在管,谁都管不了、管不好。这种局面不仅加重了房屋租赁当事人的经济负担,而且还造成了管理体制和市场秩序的混乱,不利于房屋租赁市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武汉房产律师 陈玲律师 手机:13397122086 136672176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