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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怎么办理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8/28
房屋产权证办理
【携带的文件及费用】 业主身份证 已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正本(非按揭业主) 购楼发票、付清楼款证明(非按揭业主) 已公证的按揭合同(按揭业主) 契税款及办证费 【办理流程】 在销售部工作人员处签署《办理房产证委托书》(按揭业主),将办证资料交予工作人员; 领取《收款记录单》,并携其往财务部缴纳办证费用及契税; 将已经财务人员签收的《收款记录单》交销售部工作人员; 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收费标准 按照《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吉省价房涉字[1997]3号和国土籍字[1990]93号等文件规定,土地登记工作涉及的收费项目及标准为: 1、初始登记费:按国土籍字[1990]93号文件执行 2、变更登记费:0.50元/平方米 3、土地证书工本费:20.00元/本(特制) 4、测绘费:按国家测绘机构收费标准执行。 5、其他在土地登记过程需要处罚或补缴的规费按相应标准执行。 6、在2005年之后已经收取完土地证书工本费而未发放土地证书的宅基地,经复核与原地籍调查表一致的,不再收取费用。持有2005年以后发放的新版合法有效土地证书的,换发证书不再收取证书工本费。 武汉房产律师 陈玲律师 手机:13397122086 136672176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