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武汉房产律师网 → 房产买卖 → 买房后所需交纳的费用
买房后所需交纳的费用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1/7
交房时需要交纳的费用主要有房屋维修基金、装修保证金、物业费等费用。
1、大修基金:购房款的2%-3% 是公共设施、共用设备(涉及房屋共有部分如外墙、屋顶、下水道、水管等)的维修基金。目前重庆执行的收费办法是: 不含电梯:总房款×2% 含电梯:总房款×3% 部分试点楼盘按50~60元/m2收取 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要在当地房管局指定的银行开户后,购房者可以自行交存。一般来说,购房者在领钥匙,办理入住手续时,开发商就会代收房屋维修资金。 2、物业管理费:从收房日开算 以购房人验收房屋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如开发商发出入住通知书后,购房人无正当理由不进行收楼的,物业管理费可以从发出入住通知书一个月后开始计算。一般先交三个月。 产权人长期不住的房屋或开发商未售出的空置房,均应交纳物业管理费。 3、权属登记费:80元/套 权属登记费就是办理房产证的费用。 武汉房产律师 陈玲律师 手机:13397122086 136672176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