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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违约处罚规定有哪些?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0/24
一、租房合同违约处罚规定有哪些?
1、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月租金0.5%的滞纳金。 (3)由于甲方未及时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a 、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b、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c、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d、拖欠房租累计1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0.5%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月租金的0.5%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0.5% 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武汉房产律师 陈玲律师 手机:13397122086 136672176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