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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玲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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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名下的房子离婚后儿媳有份吗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1/14

通常来讲,离婚时儿媳一般没资格分得父母名下的房子。

因为这房子属于父母的财产,除非出现特殊情形,像儿媳在买房时出过钱等。

要是儿媳在婚姻存续期间给房子做了添附(比如装修之类的),那她可以主张获得相应的补偿。

但仅仅凭借婚姻关系本身,儿媳是不能直接拥有房屋份额的。

要是父母明确表示把房子赠与夫妻双方,并且有相关证据能证明,这样的话,离婚时儿媳或许就能对房屋享有一定份额。

总之,得依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来确定儿媳在离婚时对父母名下的房子有没有份。

要让父母名下的房子成为子女共同共有的话,可以通过这些方式:

其一,在进行房产登记的时候,明确规定为子女共同共有,把子女的名字都登记到房产证上,并且注明共同共有这几个字,从登记的那一天开始,这房子就属于子女共同共有了;

其二,如果房子已经登记在父母名下了,那么父母可以和子女签订共同共有协议,清楚地约定房子由子女共同共有,这个协议需要各方签字来确认,对各方都有法律上的约束效力,能够在法律层面确定子女对这房子的共同共有关系。

要注意的是,共同共有一般在共有人之间是没有份额之分的,对房产进行处置必须要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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