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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补偿协议可否申请强制执行?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1/12

     一、拆迁补偿款法院能强制执行吗
  面对拆迁补偿款的执行问题,法院确实具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但这一权力的行使需满足特定条件:

  1.拆迁补偿款作为被执行人的财产之一,当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时,法院有权对其进行执行。

  2.执行过程中,若被执行人未如实报告财产或执行时未找到可供执行的财物,执行人员有权依法对被执行人进行拘留。

  3.执行程序并不会因被执行人的死亡等终结情况而立即停止,而是会转为长期债务,待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财产时,申请人可随时通知法院继续执行。

  因此,拆迁补偿款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是可以被法院强制执行的。

  二、征收补偿协议可否申请强制执行?
  征收补偿协议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当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且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仍不搬迁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政府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这一规定明确了征收补偿协议在特定条件下的可强制执行性。需要注意的是,强制执行的前提是被征收人未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且已经过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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