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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租赁期满后续租问题?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12/26
如何处理租赁期满后续租问题?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这意味着,如果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未搬离且出租人未提出反对,原租赁合同将继续生效,但变为不定期租赁。 2. 对于续租的租金和期限,如果没有在原合同中约定或双方未能达成新的协议,根据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有权提高租金或者改变租赁期限,但应当给予承租人合理的准备时间。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出卖租赁物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租房申请中使用虚假婚姻状况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公租房是政府为解决低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障性住房。在申请公租房时,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婚姻状况。如果在申请过程中使用虚假的婚姻状况,这种行为构成了欺诈,可能会面临一系列的法律责任。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申请人通过虚假婚姻状况骗取公租房,可能被认定为诈骗公共财产,触犯刑法。 其次,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逾期不退回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自发现违法行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最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申请人可能还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如罚款等。 武汉房产律师 陈玲律师 手机:13397122086 136672176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