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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租代征土地违反哪些法律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7/5

一、以租代征土地违反哪些法律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条款,即第二条、第四十四条以及第四十八条所述规定,以租赁形式取代征收土地的做法是非法的。

事实上,这种方式是将原本应给予被征收者的征地补偿款,巧妙地包装为土地租金,这无疑是对合理拆迁补偿的一种逃避。

更为严重的是,这种方式并未经过农用地转用审批程序和征收集体土地的法律手续,因此,可以明确判定其行为是违法的。

所谓的“以租代征”,实际上就是通过租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来进行非农业建设活动,从而擅自扩大了建设用地的规模。

然而,这种行为的实质在于规避了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程序,使得建设用地规模在规划计划之外得以扩大,并且还逃避了缴纳相关税费以及履行耕地占补平衡法定义务等责任。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二、以租代征是否合法

我们要纠正一个错误观念,那便是将征地补偿款伪装成土地租金的以租代征方式其实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这种行为明显是在逃避合理的拆迁补偿,由于它缺乏农业用地转换为公共设施或商业用地所需的正式审批手续以及对集体土地的征用手续,所以这种策略实际上是一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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