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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安置时效期限是多久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6/23

一、房屋拆迁安置时效期限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1.房屋拆迁安置产生纠纷后,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若进行了复议程序,诉讼时效为15天,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计算,特殊情况下,法律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3.房屋拆迁诉讼时效的确立,是为了确保法律的及时实施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过长的时效期限可能导致证据丧失或法律关系变得复杂,而过短的时效期限则可能剥夺当事人依法维权的机会。

因此,这一规定平衡了效率和公正的需要,确保了法律纠纷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得到解决。

二、房屋拆迁安置的标准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三个部分。

1.房屋补偿费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计算;

2.周转补偿费依据临时居住条件和人口确定;

3.奖励性补偿费旨在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协助拆迁或主动放弃部分权利。

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政策确定。

补偿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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