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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无效合同的七种情形如何避免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5/17
在以下六种情况下缔结的房屋买卖合同被认定为无效: 第一,合同缔结过程中存在主体资格欠缺问题。 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第二,合同缔结过程中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存在瑕疵。 举例来说,当行为人与相对方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时,此类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第三,合同内容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然而,如果这些强制性规定并未直接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那么这类合同仍然有效。 第四,合同内容违背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即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五,合同缔结过程中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和相对方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将被视为无效。 最后,合同中的某些免责条款也可能被判定为无效。 具体而言,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将被视为无效: (一)对对方人身造成伤害的; (二)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对方财产带来损失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武汉房产律师 陈玲律师 手机:13397122086 136672176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