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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不办理过户手续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5/13

一、卖方不办理过户手续

  卖方不办理过户手续是: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为继续履行合同,可以先确定对方不肯办理过户的原因,了解真实情况后,还坚持买那套房的,可以试试双方协商处理。法律快车提示您,如果协商不成,买家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是什么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是如下:

  1.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提交身份证明、合同等过户材料;

  3.受理后审核材料;

  4.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户登记,发放不动产权属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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