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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违约金上限的规定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4/28
一、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违约金上限的规定是什么 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但违约金上限一般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2.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3.在我国,租房违约一般会根据违约的实际情况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4.如承租人毁坏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采取补救措施,修复房屋或者是赔偿损失;如果承租人想毁约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扣除定金或者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 二、违约金的法律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3.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武汉房产律师 陈玲律师 手机:13397122086 136672176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