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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欺骗消费者处理需要哪些材料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3/10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1.身份证明:包括消费者自己的身份证明,以及房产中介或相关企业的营业执照或注册信息。 2.合同和协议:如果消费者与房产中介签订了合同或协议,应提供这些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交易记录:包括与房产中介的交易记录、付款凭证、收据等,以证明双方之间的交易关系和金额。 4.证据材料:证明房产中介存在欺骗行为的证据材料,如虚假宣传资料、误导性陈述、不实承诺等。这些证据可以通过录音、录像、截图、聊天记录、邮件等方式收集。 5.投诉或报案材料:如果消费者选择向相关部门投诉或报案,需要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填写投诉或报案材料,并提交上述证据材料。 武汉房产律师 陈玲律师 手机:13397122086 136672176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