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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补偿应遵守的原则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9/8

  农村征地补偿应遵守的原则有:

  1.被征地的人民生活水平不能因征地而降低;

  2.依照法律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

  3.不能达到原先生活水平,各地区政府应增加征地补偿和安置补偿;

  4.征地补偿应做到同地同价;

  5.依法律法规进行征地补偿安置,不得违规操作。


  农村征地赔偿标准国家规定:

  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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