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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征收应注意哪些问题?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8/28
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承包方已将土地经营权以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
1、农村土地征收前有一系列流程,有关文件发行,文件应包括补偿费用标准、配置形式等内容。 2、农村土地征收通知书发布后,被征收地区的农民和其他权利人不得在被征收的土地上进行栽培、栽培、建设。否则,征收土地时不予补偿。 3、农村土地征收实行先补后征的原则,不允许强拆暴拆,房屋拆迁时,应注意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认真确认合同内容,确保信息完整。 4、农村征收并非所有房屋都能得到补偿,部分房屋不予补偿,如擅自占有耕地建造的房屋、长期空置的中空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房屋等。 武汉房产律师 陈玲律师 手机:13397122086 136672176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