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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经营的土地被征收如何补偿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8/28
土地承包后被征用的补偿有:土地补偿费用;青苗补偿费用;附着物补偿费用。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承包土地被征收土地补偿费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的,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补偿费用。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补偿费用。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地应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期生活。 征地应当依法及时及时全额支付土地补偿费、配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面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安排被征收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地的土地补偿费、配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域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域综合地价应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地以外的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其中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的意愿,重新安排住宅基地建设,提供住宅和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补偿征收引起的搬迁、临时配置等费用,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宅财产权益。 武汉房产律师 陈玲律师 手机:13397122086 136672176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