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房产律师,武汉知名房产律师,武汉最好的房产律师
首席律师更多>>
武汉房产律师,武汉知名房产律师,武汉最好的房产律师 陈玲律师,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是湖北省司法厅直属所、百人大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陈玲 律师
手机:13397122086
手机:13667217638
邮箱:chenlinglawyer@163.com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兴国南路32号今天律师楼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房产买卖更多>>
房产纠纷更多>>
 
未交物业费被告怎样应对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7/28

没交物业费被起诉收到传票,应该立即到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和物业公司协商,让其撤诉,或是积极应诉。自己需要承担部分诉讼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用;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成本。


武汉房产律师 陈玲律师 手机:13397122086 13667217638
律师简介 | 联系我们 | 房屋拆迁 | 房产纠纷 | 土地征收 |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