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武汉房产律师网 → 抵押担保 → 财产被留置后债务人怎么做呢
财产被留置后债务人怎么做呢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5/29
1、当事人已在合同中约定了宽限期,即当事人约定了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60日的期限内履行债务。 该宽限期经过后,债权人无需通知债务人即可直接行使留置权,就获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当事人未约定宽限期的,债权人则必须先确定不少于60日的宽限期,并通知债务人履行; 宽限期过后债务人仍不履行时,债权人才能行使留置权。而不能不通知债务人宽限期,就直接变现留置物。 《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武汉房产律师 陈玲律师 手机:13397122086 136672176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