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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如何解决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5/18
1、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 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2、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 这主要表现为: (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房屋是属于不动产,而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所以购买房屋后没有过户的,房屋产权未变更,购房者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没有资格出售房屋。 武汉房产律师 陈玲律师 手机:13397122086 136672176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