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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协议公证后还能不能撤销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5/5
根据民法典规定,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便撤销,也即是说: 赠与合同一旦公证一方便不能随意撤销。但这个不能随意撤销,只是说经过公证的赠与,赠与人没有任意撤销权。但除此以外,法律还规定了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也就是是指赠与合同生效或者履行后,在具备法定事由时,即便是经过公证的赠与,赠与人也是可以请求法院撤销的。这里的法定事由具体包括以下三点: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武汉房产律师 陈玲律师 手机:13397122086 136672176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