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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与定金的区别有哪些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4/26

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性质不同:

定金是法定的担保方式,押金只是民间交易形式,暂时没有出现在法律明文规定中。

(2)设定人的范围不同:

定金担保的设定人限于被担保的主合同之当事人,定金不得由合同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设定,定金担保是合同债务人的自己担保;

对押金的设定人法律则未规定、设限。

(3)上限的法律规定不同:

定金的数额由合同当事人约定,但至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

而押金的数额由当事人自由约定,无数额上的限制,可以高于或者低于主合同的标的额。

(4)制裁后果不同:

定金罚则适用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惩罚违约方的功能。

而押金仅具有担保合同义务人履行合同的作用,制裁程度以押金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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