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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3/28
商品房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可以分三种情况处理: 1.购房者认为开发商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首先应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2.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质量问题不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但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3.除上述两种情况外的房屋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承担修复责任,如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者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商品房买卖违约金的计算如下: 1.有约定的从约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没有约定违约金计算方法的,违约金的确定可以可以按照已付款项的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人民法院可以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逾期付款损失。 武汉房产律师 陈玲律师 手机:13397122086 136672176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