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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没有到期而解除合同怎么办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2/10
押金是否退还则要从三个方面考虑: 一是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否约定了押金的退返事项); 二是看合同双方能否就提前解除合同达成意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了解除合同并退还押金; 三是按照法定与惯例,一般是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须中止租赁合同,然后结清房租。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因为承租方提出中止合同而押金不退”的话,则应退返押金。 一般情况下,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不能随意终止合同。 但在一定条件下,双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对于承租人来说,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应了解出租人提出提前终止租赁合同须具备的条件或理由,主要有: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住房转租、转让和转借给他人; 承租人利用承租的住房从事非法活动,危害社会的公共利益; 承租人不遵守合同规定,拖欠房租和水电等费用累计达6个月; 承租人违反合同规定,不经出租人的同意擅自改变住房用途; 承租人严重损坏住房或住房内的设备、设施而拒不维修和赔偿的; 出租人因事先无法预料到的事情而必须收回住房自住; 出租的住房由于地震等原因发生重大损坏,威胁居住者的人身安全,且由房管部门书面证明应该改建。 作为承租人,在以下情况下亦可解除合同,但应事先通知并与出租人协商: 租赁的住房发生重大损坏甚至有倾倒的危险,而出租人拒不维修; 承租人在租赁该住房期间,已建成或购买了自己的住房,不需要再居住; 承租人的工作单位迁离城市或新的工作单位距离租赁的住房很远,交通不便,需要重新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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