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武汉房产律师网 → 房屋拆迁 → 强制拆迁法院起诉流程是什么?
强制拆迁法院起诉流程是什么?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7/30
(一)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的相关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的,按照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武汉房产律师 陈玲律师 手机:13397122086 13667217638 |